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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代理人资格

2014-11-27 09:57:09

法院认可的委托代理人资格

     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八条 规定法院认可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:(一)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;(二)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;(三)当事人所在社区、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。其中第二项中的当事人近亲属的范围是:当事人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、赡养关系的亲属。